鼎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鼎城区十六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之十
鼎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王志新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了财政收入的适度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平稳。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26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长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11348万元,增加16248万元,增长17.09%;上划收入完成41914万元,减少4506万元,下降9.7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3428万元,增加3594万元,增长6.01%(其中:国税区级完成8795万元,减少926万元,下降9.53%;地税区级完成54633万元,增加4520万元,增长9.02%);非税收入完成47920万元,增加12654万元,增长35.88%。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完成400624万元,增加61456万元,增长18.12%。剔除上级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149937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完成250687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95.29%。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1134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1357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60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42898万元,加调入资金89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98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400624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9300万元,加上解支出6568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21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6056万元,剔除结转下年支出36016万元,累计净结余40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7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467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2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9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358万元,加上解支出279万元,加调出资金8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66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02万元,剔除结转下年支出2490万元,累计净结余1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市区财政尚未办理结算,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结算后的预算执行情况。
为圆满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财税部门突出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财税征管,确保收入适度增长。面对宏观经济趋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新常态,财税部门千方百计抓收入,努力保持了收入的适度增长。财税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月调度制度,每月召开财税工作分析会议,分析纳税和涉税信息,通报收入完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源清理,建立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加强纳税分析评估,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管控,充分挖掘征管潜力。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以票管收、依法征收、以查促管”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国有资产,多方组织收入。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区财政安排资金9308万元用于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支持企业技改,融资投入3.5亿元建成园区标准化厂房15.6万平方米,引导企业入区入园。投资1.1亿元建成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楼,引进创新企业26家。出台奖励办法,积极引导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城市快速发展。投入资金近15亿元,大力推进江南沅江风光带、沅澧快速干线、善卷垸防洪大堤综合治理、桥南商圈美化提质等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三是积极开展重点工作攻坚。本级安排资金2860万元开展教育、卫生三年攻坚,重点支持了城区中小学建设、人民医院建设和改善4个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条件等。组织资金3860万元,从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强化基层社区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完美社区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的前提下,继续加大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2015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9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1%,同比增长6.57%。突出表现为:一是足额落实干部职工待遇。按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绩效奖励提高到1.2万元/人,将津补贴(绩效工资)全额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范围,做到了江南江北同城同待遇。村干部工资按月打卡发放。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区安排支农项目资金6848万元,比上年增加1314万元,增长24%。落实资金1.8亿元,解决了20.7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整合资金2300万元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筹集支农资金近5亿元,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重点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三合一”惠农补贴改革,通过“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7亿元。区级财政投入资金1800万元着力打造以油菜花、紫云英、太阳花、荷花、薰衣草为特色的“五朵金花”农村旅游品牌精品,激活了全区乡村旅游经济。三是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在教育文化方面,全力保障教育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和教师绩效工资及时发放,提高中小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发放了原代课老师的困难补助。整合资金2709万元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5所,实施了斗姆湖中学和蔡家岗中学的整体搬迁。安排资金600万元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将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车全部置换成国标校车。整合资金600万元支持推进乡村和社区村村响,足额配套资金用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年拨付社会保险基金14.69亿元,确保了全区各类享受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区开展了全民“一元保险”业务。拨付社会保障资金7.24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足额配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弱势群体生活补助按月打卡发放。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272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21元,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达29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达5700元,超过省市考核标准。改造敬老院3所,建设幸福院10个。足额配套资金建设公租房2154套、农村危改房3980户。在医疗卫生和计生方面,全年拨付医疗卫生资金4.96亿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血吸虫疫区病人救治等方面。区级配套资金705万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等惠民政策,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方面,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收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村账乡代理”,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财政职能监管: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支出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四大预算同步推进,相互衔接。细化预算编制,将支出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使用单位、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严审预算项目,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财政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重大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对全区50万元以上的7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增2个项目(预算资金1602.79万元)、调减12个项目(预算资金9815.68万元)。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明确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等文件,从严格预算编制入手,在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财政职能监督、严把国库集中支付支出关口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出台了《鼎城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实施办法》,将部分专项资金实行跨资金性质、跨部门、跨股室整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规模效益,全年共整合资金2.5亿元。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对2012年及以前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在2013-2014年的结转结余资金中,调整支出用途105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三是强化“三公”经费管控。从指标上严控,年初明确“三公”经费支出压减管控目标,对超进度超额度的单位停止办理报账手续。从支出上严管,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函接待和清单接待制度,审核原始报账单据,将“三公”经费纳入强制结算目录,实行公务卡结算,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超进度、超预算控制数的“三公”经费支出实行网上预警止付,全年节约支出1400万元,同比下降28.3%。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乡镇及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监督检查力度,全年检查31家单位,查处违纪金额690万元。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财政投资评审,落实“三审制度”,实行“阳光”评审、“公开”对审,全年共评审项目491个,送审资金38.35亿元,审减资金5.03亿元,审减率为13.12%。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全年共实行采购 1893次,采购金额4.76亿元,节约资金 4025万元。全面清理乡镇和区直单位国有资产,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和强化国资经营监管,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和经营收益9431万元。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受经济下行及国家出台减税免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税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而保民生、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偿债等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行风险不断加大。二是财税改革任务更为繁重。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央、省市在债务管理、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很多新规定新要求,我们都要逐步实施与落实,这项任务十分艰巨。三是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的支出不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支出用途;支出进度缓慢,结余资金有增无减。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明,专款不专用,管理欠规范,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今年的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推进二次创业、建设现代鼎城”和“全面推进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和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公开,加强专项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302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安排119483万元,增加8135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
(1)国税局区级税收9675万元,增长10%。
(2)地税局区级收入60091万元,增长4.77%。
(3)财政局非税收入49717万元,增长10%。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99724万元,主要包括:两税返还4130万元、“省管县”体制基数补助244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341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956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7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1476万元、农商行税收征管权调整基数补助1239万元、城市建设市补助2000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000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25000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360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302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387417万元。
(1)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212417万元,增长6.32%。其中,工资性支出684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等),社会保障缴费17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39万元,机关及基层运转保障等公用支出20462万元,专项支出49637万元,非税拨款38298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列支50000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列支125000万元。
2、上解支出6790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9万元,专项上解6471万元(含出口退税上解32万元、中央借款和贡献款283万元、税务经费上划176万元、农业税价差上解423万元、部门上划191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和挂账贴息上解818万元、对口支援新疆和西藏156万元、体制改革上解省298万元、定额上解市117万元、石门桥代管上解市187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上解137万元、其他扣款1970万元等)。
3、预计结转下年支出360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7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30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070万元。
2、上解支出488万元(农土资金专项上解398万元、国土出让收入上解9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29663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拨款919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778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70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507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29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067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16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6年,按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对全区6家国有企业2015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核实,预计2016年仅兴隆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可实现净利润210万元,40%的国有股权享受净利润84万元。参照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按企业净利润的15%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2.6万元,同时安排支出12.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益性设施建设。具体安排详见2016年鼎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七)政府性债务预算收支
2016年,政府性债务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共安排融资收入37808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到位融资结余42185万元,本年融资收入31800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899万元),共安排支出378084万元(其中,融资项目建设支出360185万元,还本付息支出178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2016年鼎城区政府性债务预算收支总表。
三、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一)进一步挖潜增收,强化财税征管,努力实现收入增长目标。一是支持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结构。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资金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新型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广泛培植财源税源,优化收入结构,培育增收潜力。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加强重点税种、行业和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监控,加大税收稽查和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严防跑、冒、滴、漏等偷税、漏税行为,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征管条例,严把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关口。加强非税网络建设,完善非税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罚没收入缴库、土地出让收益管理、政府性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进一步严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逐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一方面,要强力“节支控支”,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内有关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及会议管理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控,落实公函与清单接待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补助,停止楼堂馆所建设,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加大民生投入,努力保障改善民生。切实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支持美丽乡村和完美社区的建设,加大扶贫力度,提高弱势群体生活供养和救助水平,妥善处理好各类群体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快绩效财政建设步伐。一是深化财政改革。积极应对“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与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取消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基数,强化预算项目审批,细化项目预算。年中除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费;对超预备费支出进行预算调整报人大批准后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区级资金、超过两年的上级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继续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对部门申请安排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报送绩效目标,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受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达不到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项目,要坚决调减甚至取消预算。四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进一步严把支付关口,审核支付原始单据,对不符合财经管理制度和报账程序的支出,财政部门坚决不予审核与支付。所有项目资金的拨付,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直接支付到补助对象和建设施工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对城投公司、鼎力公司等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强化债务责任考核,防控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等职能手段,规范财经秩序,节约财政资金,提升资金绩效。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工作,负重奋进,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和预算工作任务,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现代鼎城”作出新的贡献
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二O一六年一月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编制:区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名 称 | 常 德 市 鼎 城 区 预 算 数 | 备 注 |
合 计 | 6160.82 |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60.8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数),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401.02万元减少1240.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比2015年预算数4288.55万元减少39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15年预算数2712.47万元减少70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2015年预算数400万元减少140万元。 |
1、公务接待支出 | 3888.74 | 按上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
2、因公出国(境)支出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2272.0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12.08 | 按上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260 | 按上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
说明:1、本表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务必在备注中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