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工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
三、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表格
工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区政府的组阁部门。
(二)人员构成
我局现有在职人员40人(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退休人员52人,临时工2人,共计94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工信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等。内设综合办(财务室、法制办)、政工人事办、经济运行办、园区项目办(中小企业服务办)、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办、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办六个职能办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服务经费、电力执法工作经费、破产企业医保金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0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3.5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73.5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局增加了破产企业医保金、空港新城工作经费两项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0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54。比上年预算增加141.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局增加了破产企业医保金、空港新城工作经费两项专项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8.59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99.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4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9.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83万元,其中:破产企业医保金支出107.54万元,主要用于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方面;空港新城工作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空港新城建设工作方面;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服务支出29.11万元,主要用于调度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指导、协调、服务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及项目考察等工作方面;电力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2.39万元,主要用于规范用电行为、打击破坏用电设施,处理协调电力事故等方面;改制企业人员管理和遗留问题工作经费7.2万元,主要用于特困补助及军转干部维稳等个案问题的处理等;另创文明单位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工会活动经费7.95万元;办公楼一般维修保养9万元;资本性支出15.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彩色打印机、打复一体机、轨道式档案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43.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7.46万元。2019年公布的“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比重过大,主要原因是本年只填报了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财政预留的专项项目安排的“三公”经费没有在公布范围内。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5.55万元,主要是采购计算机、彩色打印机、打复一体机、轨道式档案柜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365平方米、主要办公设备电脑34台、主要公用设备打印机17台、复印机1台,直拨电话19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60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7万元、项目支出209.24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