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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农村经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4-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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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农村经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鼎城区经管局内设四股一室以及一个二级机构,即农民负担股、农村财务资产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股、综合办公室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二级机构没有实行独立财务核算。

(二)人员构成

人员经费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16个,在职人数17人,离退休人数16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建设指导、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同性生产费的收取、管理、使用、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参与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指导编制和备案审查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接待承办涉负信访,配合查处涉负案件。组织开展涉农收费部门的专项清理与专项审计;指导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村土地(包括“四荒”资源)承包与流转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的签订、签证、履行、变更、纠纷调解与仲裁及合同档案管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涉农补助支出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全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全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万元(经费拨款),比上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3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20.52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具体明细见附件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20.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3、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4、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经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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