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汇总 38个所属政府部门和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鼎城区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2019年4月1日)、《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湘政务阅〔2019〕1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19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务公开发〔2019〕1号)、《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务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推进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加快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公开。2019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要点专栏改名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要求的文件精神,对鼎城区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了优化,整合形成了六大领域、92个子栏目的架构,截至目前共集中公开了政府信息778条。二是加强了对重要政策的公开和解读。今年来,区政府网站十分注重群众关心关切的栏目建设,开辟“解读回应”专栏,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各类政策文件及政府会议进行解读;解读率100%。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7件(其中:区政府受理4件,行政机关受理23件;23件为自然人申请,2件为商业企业申请,2件为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依法审理,被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三大原则:“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供便利。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等制度。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做了严格的规定,明确了各种不同类型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自工作动态类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尽早依法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建强政府网站。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上传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实用。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有关要求和市政府网站的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网站建设规范化,完成了对区政府网站新一轮集约化建设,对相关栏目进行了增删调整。二是发挥新媒体作用。用好政务新媒体,发挥鼎城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和政府官方微博“两微”平台优势,与主网站群的信息发布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合力,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鼎广电台“阳光政务”嘉宾访谈栏目,向老百姓宣讲各项政策,并互动解答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共举办了 25 期。四是保留传统阵地。在各机关单位和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办公楼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提供办事指引和工作动态信息;在机关院内设置了橱窗和盾牌,及时做好各单位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绩效考评范围。二是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19年鼎城区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鼎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鼎城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细则》,明确了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三是建立健全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四是调整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并编制工作流程图,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8 | 18 | 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90 | +90 | 444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4 | +156 | 193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87 | -48 | 3704 |
行政强制 | 40 | 0 | 35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5 | +10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1 | 42756.66405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2 | 0 | 0 | 2 | 0 | 2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1 | 0 | 0 | 1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1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