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水罚字〔2023〕3号
被处罚人:常德富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MA4L33WG2C,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停车场社区大湖路(停车场社区对面),法定代表人:程军,性别:男、民族:汉、年龄:52岁,住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南体育东路*巷*号*室,公民身份号码:4324011971******11。联系电话:138******39。
2022年12月5日,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李长胜(执法证号:18090222007)、李进新(执法证号:18090222014)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服务的南金城一区有二次供水设施在正常运行,现场未见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现场未见直接供、管水的工作人员李政策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现场未见二次供水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现场未见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现场未见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组织。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直接供、管水的工作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这二个问题立即改正;其他问题限期改正。2023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见直接供、管水的工作人员李政策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日期:2023.03.01至2024.02.28),其他问题仍未改正。
经查实,你公司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 程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3. 李政策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4.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影印件(1份)、5.《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复印件(2份);(二)当事人陈述:1.程军的《询问笔录》(1份);(三)现场笔录:1.《现场笔录》(编号: 2022-855、2023-3-11)(2份)、2.《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 2022-855)(1份)。
本局已于2023年3月21日,向你公司现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要求陈述申辩。2023年3月27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我局进行了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称:你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陈述的违法事实清楚,我公司通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虚心接受,愿意积极配合整改。现在我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1.我司的直接供、管水工作人员已经办理了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2.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已经上墙。3.我司与开发商联系正在积极索取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4.我司也正积极联系二次供水的水质卫生检测公司,在洽谈合同。就此问题希望贵局以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我司保证不会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经核实,因当事人卫生法律知识欠缺,卫生管理的不到位,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考虑到你公司现在已经部分整改到位,并承认了错误,端正了态度。现在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已经上墙;索取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了卫生检测,已经改正部分违法行为。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从轻处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之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饮用水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基础,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证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和供水卫生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你公司作为一家为居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内有无负压供水设施为高层业主提供生活饮用水,在我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后,仍未能申请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且在鼎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后,也未能申请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其卫生管理上不到位,未依法依规经营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你公司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卫法制发〔2018〕2号),第十二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供水单位未取得
卫生许可而擅自供水的;(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第(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或造成危害后果、影响供水水质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二次供水单位处2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进行裁量,你公司的该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情形。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量适当。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为主”的原则,决定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理。合议形成一致处理意见后,经本局审批同意,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限你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59号,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
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