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解读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制定,是区人民政府履行《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禁止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等规定内容,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内容共分七条,分别明确了禁火时间、禁火范围、禁火行为、相关单位及个人的防火责任,明确了单位、个人及公职人员的违禁责任等内容。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在本部门网站、 本级政府网站或者本地区公开发行的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等要求,故对《鼎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制定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鼎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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