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鼎城区财政局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日,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鼎城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无单位或个人向鼎城区财政局反馈修改意见。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