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进一步减轻传播危害,保障疫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道管理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单位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3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送至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cqwsjbgs2279@163.com
联系人:王艳仁 联系电话:13875188093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37号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3日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切实降低传播危害,保障疫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全区血吸虫病疫区有螺地带,全面实施封洲禁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沅水、澧水大堤、洲滩以及垸内距堤3公里的区域敞放牛、羊等易感染动物,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暂扣处置并进行强制检疫。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在血吸虫病疫区有螺地带设置的血防防护宣传栏和警示标志。
三、对拒绝、阻挠封洲禁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牧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开展封洲禁牧宣传工作,引导、扶持农民调整养殖业、种植业结构,推进"以机代牛",尽快落实封洲禁牧管理员制度,强化监管。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执行禁牧区不得敞放家畜的规定,并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0736-(畜牧部门)。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