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鼎城区财政局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回复
华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村级保洁员纳入区级财政保障。区政府对每个乡镇村安排的公益岗位进行补助,按照每个岗位每人年补助标准4080.00元执行。2023年石板滩镇共计安排了55个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村的资金压力;各村社成立爱卫协会收取卫生费,由村社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各村居制定的村规民约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建议按照50-100元/年/户的标准收取,以缓解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压力。
垃圾清运费用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补贴到位,实现相对合理,避免不平衡情况。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了765.8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该资金主要是用于乡镇村垃圾收集(具体是结合乡镇人口、面积等综合因素分配给乡镇,由乡镇按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安排到村社)、人居环境的清洁、保洁支出等。其次用于乡镇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奖励,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在年终对排名靠前的乡镇采取以奖代投方式进行奖励以激发乡镇积极性。
区农业农村局季度检查队伍有所精简。从2024年5月份开始,按照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评比,此前是与区环卫中心联合考核,检查队伍不够精简,现已取消联合考核。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华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建议》收悉,《建议》由我局协办,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情况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环境,农村环境好不好、美不美,直接关系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质量和成色,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感受度,在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下,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资金保障支持。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于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上级专项资金极少,只能靠区本级预算安排,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了765.8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该资金主要是用于乡镇村垃圾收集、人居环境的清洁、保洁支出等。其次用于乡镇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奖励,农业农村局每月对乡镇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在年终对排名靠前的乡镇采取以奖代投方式进行奖励以激发乡镇积极性。区政府对每个乡镇村安排的公益岗位进行补助,按照每个岗位每人年补助标准4080.00元执行。2023年石板滩镇共计安排了55个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村的资金压力。各村社成立爱卫协会,对每户收取相应的卫生费,收取的卫生费由村社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于区农业局季度检查队伍有所精减的建议,我们将与区农业局沟通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区一直调研此项工作,资金问题是众多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由于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大,目前,区级财力相对较薄弱,暂无力增加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转移支付经费,我区将在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投入,整合涉农项目投入,待财力好转,财政将会逐渐保障农村人居环境经费。同时,乡村两级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尽量从人力、财力方面努力,同时积极筹资和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整治,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补齐设施短板,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