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征求《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
为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乱象,做好鼎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牵头修订了《关于依法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11月1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窈慧15080686700
邮箱:3454001288@qq.com
附件:《关于依法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的通告》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0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三类”重点风险百日攻坚方案》的要求,就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突出违法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开展,重点是江南城区吾悦广场周边、南城天街周边、桥南市场周边、汽车总站周边、城区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善卷中学周边;各乡镇墟场及学校周边。
三、整治内容:依法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违停、非法营运、不戴头盔、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者, 由相关职能部门对两轮、三轮摩托车
(电动车)依法处理。对于阻碍执行职务、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从严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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