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关于《常德市鼎城区城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鼎城区殡仪馆位于草坪镇夹溪岭村,由城投代建,区民政主管。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采取整体业务招租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服务企业,于2023年3月3日开馆试营业。为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9号)关于“到2020年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精神。依据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常民发(2020)6号等相关文件,我单位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湖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
(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
(四)《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
1、免除对象
凡具有鼎城区户籍,死亡后在鼎城区殡仪馆办丧、火化的城乡居民。
2、免费项目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0元;
(2).3天以内(含3天)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50元;
(3).遗体火化费(平板炉)410元;
(4).骨灰寄存费(3年)300元。
以上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共计1260元/人。死者家属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殡仪馆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以及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等特殊群体实行火化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原来确定的 1260 元/人提高到 1860 元/人(加送300元普通骨灰盒、300元的纸棺各一个)。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凡是鼎城区户籍居民骨灰,对于在德善陵园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人;对于采取抛洒江河等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200元/人。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