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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消罚字〔2025〕1号

2025-05-09 16:07 信息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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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湖南泰清至臻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3MA4TBAY39Y,住所:湖南省澧县澧澹街道澧县高新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B1栋四层402室,法定代表人:谌艳娥,联系电话:1588662****。受委托人:田*,性别:男、民族:汉族、年龄:*岁,住址:湖南省澧县雷公塔镇岩头嘴社区居民委员会,公民身份号430111********371X,联系电话:1506333****。

2025年2月26日,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李长胜(执法证号:18090222007)、李进新(执法证号:18090222014)在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时发现:鼎城区花岩溪镇益保自来水厂安装有一台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设备正在运行,设备上未见任何标示标签信息,现场也未见该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025年3月8日,鼎城区振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养站拆除了该水厂原先的二氧化氯发生器,再重新购买安装了一台二氧化氯发生器。该维养站提供了二氧化氯发生器厂家的《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电子版打印件。因二氧化氯发生器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消毒器械)。根据上述线索,通过《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未查询到你公司相关备案信息。经初步查实,鼎城区花岩溪镇益保自来水厂重新安装的二氧化氯发生器,是湖南泰清至臻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给鼎城区振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养站的。我局于2025年3月13日立案查处。

2025年3月14日,湖南泰清至臻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皮*云到我局接受调查。我局向受委托人皮*云询问了解相关情况后,皮*云拒绝配合签字确认。2025年3月19日,你公司另授权委托人田*再到我局配合接受调查问询。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经营销售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医院污水消毒等,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消毒器械)。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你公司通过线下将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销售到我区的鼎城区振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养站,销售价格为3000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2.《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1份)、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4.刘*、谌艳娥、皮*云、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份)、5.《授权委托书》(2份)、6.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7.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8.销售出库单(1份)、9.认错认罚书(1份);(二)视听资料:1.现场照片(4张)、2.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音视频(3月14日:时长:08:05;3月19日:时长:34:03;3月31日:时长:22:02)(3份);(三)电子数据:1.《营业执照》电子版打印件(1份)、2.《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版打印件(1份)、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电子版打印件(1份)、4.《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电子版打印件(1份)、5.《电子发票》电子版打印件(1份)、6.《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截图(3份)、7.湖南泰清至臻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网站信息截图(2份)、8.湖南泰清至臻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网站对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产品介绍复印件(1份);(四)当事人陈述:皮*云、田*的《询问笔录》(3份);(五)证人证言:刘*的《询问笔录》(1份);(六)现场笔录:1.现场笔录(编号:2025-3-30、2025-3-31)(2份)、2.《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25-3-30、2025-3-31)(2份)。

2025年4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已向你公司授权委托人田*现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对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授权委托人田*当场表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消毒产品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买到合格的消毒产品,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障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法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因你公司是生产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公司经营销售的二氧化氯发生器是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若二氧化氯发生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可能对生活饮用水消毒及公共健康造成以下后果:

一、直接健康风险(‌1.急性毒性危害‌,过量二氧化氯残留可能刺激人体黏膜,引发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呼吸道灼痛、呼吸困难等反应‌。皮肤接触高浓度溶液可能导致红肿、水疱等过敏反应‌。2.‌慢性健康损害‌,长期摄入超标的二氧化氯或副产物(如卤代有机物),可能增加肝肾损伤、神经系统异常风险,甚至存在致癌、致畸等远期危害‌);

二、消毒效能不足引发的风险(1.‌病原微生物残留‌,设备不达标可能导致消毒不彻底,无法有效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等病原体,增加介水传染病(如霍乱、痢疾)的传播风险‌。2.水质感官异常,二氧化氯残留过高会使自来水产生强烈刺激性气味,影响口感和使用舒适度,敏感人群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等反应‌);三、环境与生态影响(‌生态系统破坏‌,超标二氧化氯排入自然水体后,可直接毒害鱼类及水生物,破坏生态平衡‌。2.‌有害副产物生成,二氧化氯与有机物反应可能生成三氯甲烷等卤代有机物,这类物质具有环境持久性,可能通过食物链累积,威胁生物多样性);四、水质合规性失效(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可能导致出厂水无法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具体表现为:1.微生物指标(如大肠杆菌)超标‌;2.化学物质残留超过限值‌;3.感官性状,如气味、透明度异常);五、公共卫生隐患(设备不合规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事件,尤其在医疗机构、学校等敏感场所,可能因消毒失效或副产物暴露导致公共卫生危机‌。)

总结‌: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合规性直接关联消毒效果和用水安全。设备不达标不仅降低消毒可靠性,还会通过残留毒性和副产物威胁人体健康,同时破坏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卫生标准是保障水质安全的核心措施‌。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你公司在处理该案时第一次授权委托人皮*云不配合我局的调查,当执法人员对皮*云制作完《询问笔录》后,要求签字确认时他拒绝签字,并现场发泄不满情绪。在执法人员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谌艳娥说明情况后,你公司另授权委托田*来配合处理相关事宜。你公司能意识到错误并道歉,并递交了《认错认罚书》。为惩治相关违法行为,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一)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的规定判定,你公司经营销售的二氧化氯发生器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卫发〔2024〕3号)第三章《传染病防治类》,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裁量基准】1.一般情形: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但能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并消除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从重情形:①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或不消除危害后果的;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处罚标准:①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进行裁量,考虑到你公司后面配合调查,能积极整改。由此,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形。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你公司通过线下将二氧化氯发生器销售到我区的鼎城区振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养站,销售价格为3000元,我局认定违法所得为3000元。2025年3月19日,我局已向你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合议形成一致处理意见后,经本局审批同意,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整(30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限你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59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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