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医罚字〔2025〕7号
被处罚人:谭*颖,性别:女、民族:汉、年龄:30岁,住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双堰堤村*组,公民身份号码:43070319******3829,大专文化,系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的内科医生,联系电话:1917663****。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接到患者华*毅投诉反映,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4日,在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常德浦元医院)进行阑尾炎切除手术。因各种原因导致手术失败,并发生院感。我局根据此线索,初步查实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常德浦元医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已于2025年2月24日立案查处。
我局在调查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常德浦元医院)的违法行为案件中,发现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你在患者华*毅进行阑尾炎切除手术过程中,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你注册的主要执业机构是湖南省浦沅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与你现在实际执业的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不符。虽然湖南省浦沅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改制后成为“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是同一地址,但是这二个医疗机构名称不同(主体),你须及时的变更到现执业机构。对你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5年4月8日立案查处。
本机关依法查明,在患者华*毅进行阑尾炎切除手术(外科)前,你参与了入院谈话、术前讨论的诊疗行为;在手术过程中,你全程有拉钩配合主刀医生的诊疗行为;手术后住院治疗期间,你参与了开具处方(长期、临时医嘱单),书写病历的诊疗行为;这些诊疗行为都超出了你的执业范围。因你是该公司的医生,收入为工资,所以这些诊疗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医疗纠纷投诉书复印件(1份)、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复印件(1份)、3.华*毅、张*、谭*颖、廖*林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4.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5.《责令改正通知书》(常鼎卫(医)责改2025-20号)(1份)、6.人民调解协议书复印件(1份)、7.民事裁定书(2025)湘0703民特52号复印件(1份)、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10.谭*颖的《医师资格证》扫描件(1份)、11.谭*颖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1份)、12.华*毅的住院病案相关资料(42页)、13.廖*林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1份)、14.廖*林的《护士执业证》复印件(1份)、15.认错认罚书(1份)、;(二)视听资料:1.行政执法记录(2025年5月12日,时长:01:20:03)(1份)(三)当事人陈述:谭*颖的《询问笔录》(2份);(四)证人证言:廖*林的《询问笔录》(1份)。
本局已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邮政EMS向你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6月20日10:17:46已签收。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你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你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期限内未提出要求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你放弃陈述和申辩、听证的权利。
你作为内科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患者健康风险:超范围执业可能导致医生在不熟悉的领域进行诊疗,增加了医疗事故的风险。2.法律责任:超范围执业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法律责任。3.职业声誉和行业信任:超范围执业不仅损害患者的健康,还严重影响医生的职业声誉和整个医疗行业的信任。你作为一名执业助理内科医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核准的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同时,应加强职业道德培养,能够坚守医德底线。
你虽然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但执业范围是内科专业,在患者华*毅进行阑尾炎切除手术(外科)前、手术中、手术后的治疗都存在超范围执业活动,时长为11天(2024.10.14-2024.10.2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规定进行处罚。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卫发〔2024〕3号)第一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十三、违法行为: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裁量基准】1.从轻情形: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时间不足6个月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裁量,你的该违法行为属于从轻情形。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2025年4月24日,我局已向你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不得超范围执业活动。考虑到对你普法教育后能积极配合我局的调查,并递交了《认错认罚书》。因你是该公司的医生,收入为工资,所以违法所得无法查实。经本局集体讨论形成一致处理决定后,经局领导审批同意,除已责令你不得超范围执业活动外,决定对你从轻处罚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限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59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