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医罚字〔2025〕12号
当事人:常德市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常德市鼎城区眼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03446450209J,法定代表人:娄*慧,单位住址: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鼎城路58号。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2025年4月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相关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许可单位)进行了年度集中校验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常德市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鼎城区卫生健康局立即指派行政执法员赶赴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院涉嫌消供中心和手术室消毒、检测不规范,血液标本未按规范消毒处置,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麻精药品管理登记混乱,超批准登记床位数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7日受理并立案,经进一步调查取证,现查实:常德市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常德市鼎城区眼科医院)存在:1.消毒供应中心未做生物监测;2.检验科血液标本未灭菌即作为医疗废物处置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常德市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常德市鼎城区眼科医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2.娄*慧、张*英、柳*、汤*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关于申请增加开放床位备案的报告》、《交办函》复印件各1份;4.4月3日到5月15日住院人数统计表1份(2页)5.整改资料一套(85页);(二)当事人陈述:张*英、柳*、汤*平《询问笔录》各1份;(三)视听资料:全过程录像1份;(四)现场笔录:1.现场笔录(1份)、2.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本机关于2025年6月26日组织了合议,并于2025年6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常鼎卫医罚告字〔2025〕1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当场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认为:1.当事人消毒供应中心未做生物监测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湘卫发[2024]3号)“第三章第六节《消毒管理办法》一、违法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行为。【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裁量基准】1.一般情形: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未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处罚标准: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消毒供应中心在下发监督意见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案件调查终结前已经关停,并与湖南鲸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复用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服务合同》来完成医院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决定不予处罚。
2.当事人检验科血液标本未灭菌即作为医疗废物处置违法行为违反规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你院能够积极整改,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裁量,合并处罚,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外,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限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