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关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冲天湖、土硝湖、陀螺湖、沙潮河、南干渠、五溪水库、超美水库水域实施禁捕禁捞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区湿地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冲天湖、土硝湖、陀螺湖、沙潮河、南干渠、五溪水库、超美水库水域实施禁捕禁捞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鼎城区湿地资源丰富,现有湿地面积约2.9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79.15%,在全省区县市中位列前茅。湿地类型涵盖河流、湖泊、库塘等,拥有鸟儿洲国家重要湿地和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湿地面临面积萎缩、水体污染、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政协提案等均指出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为切实履行《湿地保护法》法定职责,回应社会关切,系统解决湿地生态退化问题,制定本《通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生态必要性。
二、制定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湖南省渔业条例》
2.政策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19〕86号)
3.本地决策依据
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7号提案区政府已发布的《关于冲天湖、土硝湖、陀螺湖等水域实施常年禁捕禁捞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为禁捕范围、禁捕时间、禁捕方式、罚责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禁捕范围:
鼎城区冲天湖、土硝湖、陀螺湖、沙潮河、南干渠、五溪水库、超美水库水域。
2.禁捕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0时起-2035年12月31日24时止(10年)。
3.禁捕方式:
禁止利用船只和捕捞工具从事捕鱼和挖捕螺蚌等底栖生物、禁止捡拾鸟蛋和破坏鸟巢等活动。
4.罚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捕时间、禁捕范围内从事捕捞的,由林业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及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旨在通过系统性、综合性措施,实现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为建设美丽鼎城提供生态保障。
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