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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医罚字〔2026〕1号

2026-04-09 11:17 信息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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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胡*;公民身份号码:4307**********5014;电话:1308736****;地址:常德鼎城区鼎城区花溪路**号。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接到常德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行政调查建议函》:患者胡**家属张**与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卫生服务站”)医疗纠纷一案调解期间,患者家属张**反映核心争议事项如下:一是**卫生服务站为患者胡**诊疗时,首次开具的处方记载药物为“头孢”,但患者被转至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过程中,提供的处方擅自于“头孢”后增补“噻肟”二字,将处方药物变更为“头孢噻肟”,其认为该行为属篡改处方,且头孢噻肟类抗生素疑似超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权限及处方管理规范。二是**卫生服务站开具“阿奇霉素”已实际为患者注射半剂,但其擅自于处方上手写备注“ 未发、未注射”,该备注内容与实际诊疗情况不符。另外,**卫生服务站及其医务人员在调解会中陈述“在对患者胡**实施诊疗全过程中,未建立病历档案资料”。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存在涉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本机关于2026年2月2日立案,经进一步调查取证,现查实:

2025年9月11日,医生李**在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为患者胡**诊治,开具了两张处方,其中记载药物为“头孢”的处方系原始处方,记载药物为“头孢噻肟”的处方系誊抄处方。原始处方存在临床诊断记录不详,药物“头孢”书写不完整,属于不规范处方。誊抄处方中将药物“头孢”补充为“头孢噻肟”是为了便于120医务人员了解患者胡**的当时的真实用药情况,此行为不属于篡改处方。誊抄处方中“阿奇霉素”处备注“未注射”,实际有部分注射,属于处方填写不规范。诊疗过程中医生李**只为患者胡**开具了处方和在《鼎城区乡镇医疗机构门(急)诊病人就诊登记》中进行了登记,未建立完整的门诊病历资料(医生李**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根据《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规定,“头孢噻肟”在一级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目录中属于特殊使用级,医生李**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具有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综上,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常德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行政调查建议函》复印件1份;2.鼎城区玉霞街道***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3.胡*、李**、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胡*《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李**《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医师执业证书》电子版截图打印件一份;5.患者处方复印件2份;6.《鼎城区乡镇医疗机构门(急)诊病人就诊登记》复印件1份共2页。7.《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二)当事人陈述:胡*《询问笔录》1份、李**《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三)证人证言:张**《询问笔录》1份;(四)视听资料:全过程录像1份;(五)现场笔录:1.现场笔录(1份)、2.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6日组织了合议,并于2026年3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常鼎卫医罚告字〔2026〕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当场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

你(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六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六、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 定补记抢救病历。【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裁量基准】1.从轻情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资料,涉及 6名以下患者的。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你(单位)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和积极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并且只涉及一名患者。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十七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一、违法行为: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处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裁量基准】 1.从轻情 形: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不足 10 张或有 1 至 2 名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并可处 1 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你(单位)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直是近几年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监管领域,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警示其它医疗机构,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根据行政处罚要求,对你(单位)的两个违法行为实行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限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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