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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鼎城区2026年棉花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书

2026-03-17 11:57 信息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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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稳定全区棉花种植规模,提升棉花生产质效,促进棉农持续增收,推动棉花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全区棉花生产实际情况,我单位起草了《鼎城区2026年棉花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送至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1191842@qq.com。

联系人:左达志

联系电话:0736-7701783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1099号

附件:2026年鼎城区棉花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鼎城区2026年棉花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棉花生产目标落实、示范片创建、新技术推广,促进全区棉花生产,特制定2026年度棉花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省市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稳定棉花生产保护区,着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升品质,保障棉花有效供给,推动全区棉花稳产提质。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我区棉花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生产保供任务,坚持不与粮食争地的原则,合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推动棉花生产稳产提质。力争2026年全区棉花种植总面积10万亩以上,创建棉花高产示范片面积2.15万亩左右,其中示范推广机采棉面积5000亩左右。通过集成与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利用节本、增产、增效的先进技术措施,力争亩产籽棉250公斤左右,平均亩产皮棉100公斤以上,亩平成本降低20%以上,亩平纯收益达到500元以上,示范带动全区棉花生产稳定和逐步恢复,实现提高单产、提高品质、提高竞争力和效益的目标,确保国家棉花生产和用棉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棉花生产面积

1. 落实生产目标:各乡镇(街道、场)按照2026年鼎城区棉花生产目标落实,完成本乡镇棉花生产目标。

2. 支持政策:一是棉花种子发放到户:由各乡镇依法依规自行采购并发放到户,乡镇建立发放台账由种植户签字存档待查,原则上采购数量与实际补贴面积一致(直播棉种一亩最多不超过2斤)。二是落实生产种植补贴: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到户台账,并由种植户签字存档待查;种植面积经核实后,根据实际面积按每亩350元标准打卡到户。

(二)鼓励开展示范片创建

1. 创建任务:全区创建总面积2.15万亩左右。

一是创建省级棉花示范片,其中机采棉示范片2个,各1000亩;高产高效示范片1个,500亩。

二是创建区级示范片20个(连片种植200亩以上,原则上每个乡镇一个),以点带面,推进我区棉花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创建乡镇级棉花高产示范片,总面积1.5万亩左右。在全区产棉乡镇,选择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棉地建立高产创建示范片。

2. 支持内容:一是种子补助:示范片种子由乡镇统一采购。二是基本补贴:区级、乡镇级示范片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一包51%高含量复合肥、价值200元绿色防控服务(原则上要求补贴服务,如因地势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不能机防的可选择货物补助)。示范片肥料、绿色防控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合格面积统一招标采购,省级示范片不享受。三是高产奖励补贴:省级、区级示范片不享受,乡镇级示范片根据示范片创建面积、产量给予相应补贴(详见示范片奖励办法)。

3. 申报条件:省级示范片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合作社等主体一起申报;区级示范片由乡镇联合合作社等主体申报;乡镇级示范片由连片种植棉花面积50亩以上的植棉大户、公司、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植棉主体申报。

4. 负面清单:第二次验收时棉田疏于管理、棉花籽棉产量不足100公斤的示范片取消生产补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积极开展品种展示和模式创新

一是建立两个品种展示园,对全区育苗移栽品种、机采棉品种进行统一展示示范。根据全区当前棉花品种的丰产性、抗逆性等,筛选出适合全区栽培的优良品种,科学引导棉农选种。二是建立“棉花+”展示园,推广“棉+菜”“棉+油”“棉+药”等轮作套作模式,充分挖掘棉田时空交叉和作物收益叠加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产值。三是积极探索、推广棉花产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与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棉农深度合作,支持有能力的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专业化绿色防控服务等,提升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宣传服务及培训与指导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棉花生产宣传服务和技术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棉花生产政策;组织技术专家督导各乡镇(街道)棉花示范片创建情况,下乡入户进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按生产季节开展棉花生产技术培训、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全年印发栽培技术资料8期以上。各乡镇(街道)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开展棉花生产工作会议或技术培训会,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技术措施落实落地。

四、实施进度

1.方案制定。2026年1月—3月,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工作方案,并报备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鼎城区人民政府。

2.宣传发动。2026年3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农业站长和技术人员参加的会议,邀请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宣传相关精神政策。2026年3月—4月,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落实好示范片,同时引导广大农户在适宜区发展棉花生产。

3.组织实施。2026年4月—9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省级示范片,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区级和乡镇级示范片,按生产季节组织实施播种育苗、移栽、病虫害绿色防控、肥水管理等措施,并印发技术资料、举办技术培训。

4.考核总结。2026年9月上旬,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承担的棉花大面生产目标、示范片落实情况及示范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作为下达棉花生产补贴、示范片物化补贴的依据,并与今后棉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挂钩。10月底至11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项材料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

五、资金概算

(一) 资金使用方向。2026年棉花生产工作拟投入资金6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全区植棉农户生产补贴,按照每亩补贴350元标准,预计发放补贴资金3500万元。

2.全区植棉农户棉种统一采购补助400万元(含示范片)。由乡镇采购、村组发放到户。

3.示范片物化补贴:300万元。创建棉花高产示范片2万亩,对创建区的肥料按照1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4.示范片绿色防控服务补贴:400万元。在产棉乡镇共推广2万亩棉田病虫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5.乡镇(街道)棉花产能保障补助经费:110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场)棉花大面生产面积落实情况,以面积落实、示范片创建、宣传培训农户、技术集成与推广、绩效等因素评定的考核结果进行补助,补助经费重点用于促进棉花生产。

6.乡镇级示范片创建高产奖励补贴:380万元。对创建示范片进行综合评比,按相应条件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棉花生产。

7.棉花品种展示及模式创新补助:120万元。其中:移栽棉品种展示15万元,直播棉品种展示15万元,“棉花+”模式展示创建10万元、社会化服务80万元。

8.区级示范片创建补贴:300万元。鼓励棉花主产乡镇建立一个连片200亩以上示范片,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片补贴15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棉花生产。

9.棉花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500万元。在全区产棉乡镇加强棉花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

10.棉花生产技术培训:15万元。在10个棉花主产乡镇组织棉花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植棉人员进行棉花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次。

11.其他资金:8万元。主要是用于区级宣传培训、资料印发、技术培训与实地指导、示范现场观摩与测评等方面。

12. 棉花种植保险补助:投入资金21万元。对全区棉花面积实施保险补助,补助标准为总额的10%,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13. 对区管电站、产棉乡镇抗旱排渍费用进行补贴:投入资金500万元。主要实施地点为韩公渡、牛鼻滩、十美堂等乡镇,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资金来源。2026年度棉花生产需投入资金6554万元,从上级下达2026年度区级棉花大县奖励资金中支出。

六、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鼎城区棉花生产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安排、工作调度、指导与协调工作。

2. 强化技术支撑。成立棉花生产及示范片栽培技术指导组,由联系我区的省级专家任栽培技术指导组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抽调业务骨干任成员,负责研究相关栽培技术问题、进行实地指导培训,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3. 强化资金保障。在棉花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方案制定的要求保障资金的足额投入;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主要做到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不挪用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技术培训及检查验收等方面。根据示范片面积落实和产量情况,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场)拨付示范片创建物化补助、产能保障资金及先进示范片补助经费。


附件1:2026年鼎城区棉花生产目标分解表

附件2:鼎城区区级、乡镇级棉花示范片奖励办法


附件1

鼎城区2026年棉花生产目标分解表

序号

乡镇

面积

产量

示范片建设

1

蒿子港镇

0.7

0.18

区级示范片

2

中河口镇

0.96

0.24

区级示范片、机采棉示范片

3

十美堂镇

0.6

0.15

机采棉示范片、无人智慧示范农场

4

牛鼻滩镇

0.4

0.1

区级百亩示范片

5

韩公渡镇

0.77

0.19

区级示范片、机采棉示范片

6

石公桥镇

1.2

0.3

区级示范片、机采棉示范片

7

镇德桥镇

0.07

0.02

区级示范片

8

周家店镇

1.1

0.28

区级示范片

9

双桥坪镇

1.4

0.35

区级示范片

10

蔡家岗镇

0.9

0.23

区级示范片

11

草坪镇

0.33

0.1

区级示范片

12

谢家铺镇

0.4

0.1

区级示范片

13

黄土店镇

0.3

0.08

区级示范片

14

许家桥乡

0.3

0.08

区级示范片

15

尧天坪镇

0.15

0.03

区级示范片

16


郭家铺街道

0.05

0.01

区级示范片

17

花岩溪镇

0.15

0.04

区级示范片

18

斗姆湖街道

0.1

0.03

区级示范片

19

石板滩镇

0.1

0.03

区级示范片

20

灌溪街道

0.02

0.01

区级示范片

合 计

10

2.55


                                                单位:万亩、万吨

附件2

鼎城区区级、乡镇级棉花示范片奖励办法

为带动全区棉花生产稳定和逐步恢复,实现提高单产、提高品质、提高竞争力和效益的目标,确保国家棉花生产和用棉安全,特制定2026年鼎城区棉花示范片高产奖励及区级示范片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乡镇级示范片高产奖励:连片种植棉花面积50亩以上的植棉大户、公司、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植棉主体。

2.区级示范片奖励创建200亩以上区级示范片的主产棉乡镇。

二、奖励条件

1.对象确定植棉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后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

2.面积要求植棉主体申报创建的必须50亩以上连片种植并有正规的耕地流转合同;区级示范片必须连片200亩以上。

3.产量要求植棉主体棉花籽棉亩产量需在300斤以上或同比大面增产5%以上;区级示范片籽棉亩产量500斤以上或同比大面增产10%以上。

三、奖励方式

示范片奖励以实地核实调查、查阅资料的形式开展。乡镇初核,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复核。面积以现场核查实际面积为准采用GPS现场实测,现场核查面积50亩以下的示范片直接剔除,50亩以上的示范片以现场核查面积为准;区级示范片采用GPS现场实测,现场核查面积200亩以下的示范片直接剔除。产量以五点取样法测产验收方式确定。

四、具体流程

验收及奖励分两次进行

1.2026年6月进行第一次现场GPS验收,按验收面积每亩补贴复合肥一包、价值200元的绿色防控服务;验收面积不达标或不成片的,取消示范片创建资格。

2.2026年9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第二次现场测产验收,示范片验收结果对照下表给予高产奖励补贴;区级示范片籽棉产量500斤以下或同比大面增产10%以下取消奖励。补贴资金用于棉花生产。

面积范围(亩)

奖励标准(元/亩)

籽棉亩产量或增产条件

发放比例

50≤面积<100

10000(总额)



100≤面积<300

100



300≤面积<500

200



500≤面积<1000

300



面积≥1000

500





亩产量≥500斤或 同比增产≥15%

100%



400斤≤亩产量<500斤或 10%≤同比增产

80%



300斤≤亩产量<400斤或 5%≤同比增产

60%



200斤<亩产量<300斤

不予奖励



亩产量≤200斤

取消生产补贴

说明

(1)面积奖励根据示范片的面积范围,给予相应的奖励。

(2)产量或增产奖励根据棉花的亩产量或同比大面增产情况,按比例发放奖励。

(3)不予奖励如果亩产量在200斤到300斤之间,不予奖励。

(4)取消补贴如果亩产量低于200斤,取消生产补贴。

五、其他

1.本办法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制定,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测评奖励工作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测评组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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