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鼎城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是全区应急管理的“总章程”,核心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协同联动,覆盖突发事件全流程,明确各方职责与流程。突出实战化、数字化、基层减负,旨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的应急体系,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一、政策定位与核心依据
鼎城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区委区政府应对辖区突发事件的总纲领、总方案,属区内突发事件应对的最高层级应急预案,统领本地专项、部门、基层组织等各类预案。
(一)核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覆盖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
适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应急保障全流程管理。
二、核心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程度降低伤亡与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委区政府统一指挥,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响应、属地为主。
(三)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强化风险源头防控、隐患排查,常态备战与应急处置并重。
(四)快速反应、协同联动:整合消防、专业队伍、社会力量,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军地协同。
(五)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规开展应急工作,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效能。
三、预案核心框架
总体预案总体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准备与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预案体系。
事件分级:按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一般(Ⅳ)四级。
预警分级:红(Ⅰ)、橙(Ⅱ)、黄(Ⅲ)、蓝(Ⅳ),红色最高,由区统一发布。
(二)组织指挥体系
1. 领导机构:区应急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安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统筹全区应急工作。
2. 专项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在区应安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一般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其中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专项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区长担任指挥长,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3. 办事机构:区应急管理局为区应安委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预案管理、演练组织等工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4. 基层与社会力量: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村(社区)应急服务站,联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
(三)运行机制
1.风险防控(事前)
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清单与台账,纳入网格化管理。
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地质灾害隐患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2.监测预警(事前/事中)
监测网络:整合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卫健、公安等监测资源,建立综合监测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预警发布:统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按级别发布预警,明确预警内容、响应措施、责任单位,多渠道(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大喇叭)推送。
3.应急响应(事中,核心环节)
分级响应:Ⅳ级(一般)由乡镇(街道)牵头;Ⅲ级(较大)由区专项指挥部牵头;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由区应急委统一指挥,上报上级政府支援。
响应流程:信息报告→研判启动→指挥调度→现场处置→扩大响应→响应终止。
现场处置: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救援、医疗、公安、交通、通信、物资等力量,开展抢险救援、人员疏散、隐患控制、舆情管控。
4.恢复重建(事后)
灾情评估、受灾群众安置、医疗救治、心理疏导、基础设施抢修、灾后重建规划、总结评估与预案优化。
(四)应急准备与保障
队伍保障: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矿山、危化、防汛、卫健等)、基层应急队伍、社会应急力量。
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区、乡镇、村社三级),储备救援装备、救灾物资、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动态更新、定期补充。
资金保障:财政预算设立应急专项经费,保障预案编制、演练、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支出。
通信交通保障:建立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含备用通信),保障应急通道畅通,优先调度应急车辆、船舶、直升机等运力。
培训演练:每年至少1次综合演练+多次专项演练,提升指挥协调、部门联动、实战处置能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五)监督管理
编制审批:区总体预案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报区委区政府审议印发,抄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各区直单位依职责完善区专项和部门预案,乡镇(街道、场)负责完成属地应急预案。
衔接联动:与国家、省、市预案上下衔接,与区专项、部门预案左右协调,避免交叉矛盾。
评估修订:原则上每3年一次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遇机构调整、重大政策变化、重大事件后及时修订,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备案管理:专项、部门预案报区应急委备案;乡镇(街道)预案报区政府备案。
(六)附则
明确预案解释权、实施时间、奖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