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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鼎城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09:43 【字体:

一、办公室,电话:7383278 

机构负责人:伍海龙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2.责政务公开工作;

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4.负责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5.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和局属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9.负责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2.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

13.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统计监测工作。

14.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核算区级国内生产总值;

15.织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区自然环境核算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二、法规股,电话:7389102

机构负责人:钟昨麟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

2.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

3.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4.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检查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业务股,电话:7386667

机构负责人:顾道雄

1.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行业的统计工作;

2.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3.归口管理和搜集各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数据;

4.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5.研究建立全区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能源统计标准;

6.负责全区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区生态文明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有关环境资源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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