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鼎城区信访局系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坚持为群众服务理念,架好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本区和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并向相关单位交办并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定期分析、研判群众的来信来访访情,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意见,直接调查或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某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和案件。
(四)加强信访职能作用,牵头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各类信访矛盾纠纷。
(五)拟制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加强各乡镇、场(街道办),区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的办理和业务指导。
(六)负责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访事项复核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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