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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鼎城区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公告

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要求,为实施好鼎城区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主体经营范围。支持从事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4类全省主要的帮扶主导特色产业,以及鼎城区“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蔬菜、甲鱼),项目实施主体的主营范围应包含以上产业之一。

2.主体带贫成效。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鼎城区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23年底,企业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达到60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达到80人以上。申报主体帮扶人数均达不到要求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排序。

3.主体信誉情况。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在帮扶产业考核、督查、检查、审计等中未发现重大问题。项目带动主体要服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4.帮扶责任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主体,2024年度通过产业直接帮扶或吸纳务工就业方式计划新带动脱贫人口数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其中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合作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新安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新增帮扶措施的也可算作新带动;带动2个一般农户可折算为1个脱贫人口,下同);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需签订2年以上的帮扶协议)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监测户,且新安排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模式的需安排务工时长人均60天以上)数量不低于10人。

5.不予重复支持情况。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财政一次性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残疾人员创办的或带动残疾人员就业数量较多的、从事预制菜生产、参与庭院经济发展的带动主体。

二、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经乡镇初审后,向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择优确定项目带动主体并公示。

三、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申报书(内容含申请主体法人情况、财务状况、从事产业等基本情况;申请主体截止至2023年底的带贫效果;计划帮扶义务;信誉证明;未获重复支持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

2.省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格式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30前,以资料送达时间为准。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3-6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萍,电话0736-7701020,15115719826。

附件1: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2:湖南省2024年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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