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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号:鼎城区石公桥镇原党委书记卢曙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2-02-21 15:55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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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9月8日至12月23日,对卢曙光同志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石公桥镇党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公桥镇位于鼎城区北部,镇域总面积114平方公里。共有白云阁村、覃家岗村等12个行政村,石公桥镇街道居委会、夹堤口居委会、园艺场居委会3个居委会,1个镇渔场,143个村民组。镇政府内设财政所、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12个站办所。镇政府现有在职人员62人,离退休人员 53 人,临聘人员5人。站办所财务由财政所统一核算。

(一)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行政账收入总额14942.96万元,支出总额14760.07万元,期间结余182.89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4月末,行政账资产总额2959.52万元,负债总额2267.60万元(其他应付款),净资产691.92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较好

(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好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较好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较好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5万元

(二)无建设资质自然人承接建设工程255.81万元

(三)违规列支辅警下村工作电动摩托车款1.98万元

(四)未按规定方式发放退休人员福利 5.26万元

(五)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38万元

(六)原始单据不合规列支38.76万元

(七)大额现金支付 18.96万元

(八)设备购置2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石公桥镇人民政府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石公桥镇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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