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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5号:鼎城区信访局陈洪涛同志2017年3月至2021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12-09 16:41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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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经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10日,对陈洪涛同志自2017年3月至2021年3月任鼎城区信访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信访局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件,向乡镇、科局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以及指导相关信访工作;处理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和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督查室、办信室,下设信访接待中心。核定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0名,实际在岗16名。退休人员6名。

1.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3月至2021年3月,收入总额1747.25万元,支出总额1731.20万元,期间结余16.05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3月末,行政账资产总额24.68万元,负债总额0.65万元 (其他应交税费),净资产总额24.03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陈洪涛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好

2.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好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较好

4.财政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一般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信访津贴3.06万元

2.违规列支0.29万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13.50万元

4.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5.财务报销审批不规范

6.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7.部分重大经济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责令单位整改。区信访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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