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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4号: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局长王磊同志2013年1月至2021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12-09 16:40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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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经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8月10日至9月22日,对王磊同志自2013年1月至2021年3月任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城管局的主要职能是:承担鼎城区城市管理领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监管责任,按权限承担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燃气和供水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人民防空、犬类管理和殡葬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单位内设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财务股、法制教育股(加挂纪律督查室牌子)、行政审批服务股、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股、公共设施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加挂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牌子)、考核评价股、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共13个内设机构;下设非独立核算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科级)和独立核算的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正科级)两个事业单位。单位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7名,实有在编人数97人(其中:公务员36人、工勤人员61人)。退休人员21人。此外,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了150名市容监察员和信息采集员、座席员。

(一)财政收支情况

2013年1月至2021年3月,收入总额33458.20万元,支出总额33347.26万元,期间结余110.94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3月末,行政账资产总额1257.14万元,负债总额313.26万元(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额943.88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较好

(二)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较好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较好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较好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城市管理考评专项资金106.44万元

2.违规列支41万元

3.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经营资质的个人,涉及合同金额8.15万元

4.原始票据不合规列支7.14万元

5.宣传打印费审批未按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6.部分重大经济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7.控违拆违职责划分不清,资金分散使用,存在管理漏洞

8.机关食堂成本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责令单位整改。区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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