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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1号: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1-11-16 15:42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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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鼎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1个专项资金和1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2020年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乘势快上,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持续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4.74亿元,支出总量71.94亿元,结转下年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9.80亿元,支出总量29.56亿元,结转下年0.2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4.96亿元,支出总量12.93亿元,结转下年11.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42万元,支出总量333万元,结转下年9万元。

但审计发现,区级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创新机制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

(二)财政资金未完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收入结算不真实。

(三)预备费安排、使用欠规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核算不完整。

(五)挪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4000万元。

(六)超年度结转的上级专项资金7898.957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

(七)残疾人保障金征缴不到位7.45万元。

(八)预算单位指标管理不完善。

(九)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可操作性不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民政局等3个部门单位。2020年,3个单位年初支出预算总额9458.5万元,实际决算支出总额46336.21万元,预算执行率达489.89%。3个单位2020年末存量资金47760.43万元。审计发现违规问题18个、违规金额4948.54万元,主要是:

(一)区农业农村局人均行政运行性支出21.27万元,人均公务费支出3.58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35.37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6.91%。审计查出问题6个,涉及金额294.68万元,主要是:预算编制漏报收入68.2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培训费超预算4.83万元;挤占专项资金10.4万元;施工单位税费结算与缴纳不相等143.02万元;原始单据不合规列支62.4万元;资产购置5.7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等问题。

(二)区自然资源局人均行政运行性支出17.72 万元,人均公务费支出6.34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49.66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4.78%。审计查出问题9个,涉及金额4597.77万元,主要是: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4480万元且未及时收取分期付款利息;违规发放临聘人员综治维稳奖21.25万元;违规收费12万元;挤占专项资金0.78万元、技术服务未进行招标80万元;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工会未单独建账核算、未提取工会经费且未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工会待遇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3.74万元;乡镇违法占用土地未完全整改等问题。

(三)区民政局人均行政运行性支出16.85万元,人均公务费支出3.02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15.34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7.57%。审计查出问题3个,涉及金额56.09万元,主要是:违规发放低保金、高龄老人补贴43.55万元;违规列支10万元;违反政策规定发放临时救助2.54万元万元等问题。

三、水环境治理资金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鼎城区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政策,保证了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保证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基本实现了鼎城区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全覆盖;同时广泛开展水环境治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石煤矿区治理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了江南城区的生态环境,提升了环境品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污水处理防治专项:1.鼎城区自来水公司截留206.56万元污水处理费未上缴财政;2.管网建设方面:污水进水COD浓度偏低;3.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方面:(1)实际负荷率低于目标负荷率;(2)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未建设;(3)专技人员未持证上岗,应急管理不到位;(4)进水取样不规范,水样没有代表性;(5)化验能力不足。4.污水污泥处理监管方面:(1)主管部门未对污水处理服务绩效进行评估;(2)江南污水处理厂提质后主管部门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尚未确定。二是水资源费专项资金:1.违规以申报用水量协商收取水资源费7.3万元;2.应收未收水资源费。三是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00万元支付不及时;2.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此次对常德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财务收支方面:1.违规转包物业服务41.6万元;2.违规改变贷款用途14249.90万元;3.违规列支253万元;4.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1800万元;5.拖欠中小企业欠款12.56万元;(二)管理方面:1.违反政府会议精神将取土场经营权交由个人经营;2.劳务派遣人员实发工资明显高于合同约定工资;3.国有资产闲置;4.未及时开工建设导致土地闲置;5.劳务派遣人数比例过高;6.违规出借资金25万元;7.会计核算不规范;8.未及时注销扶贫贷款银行账户。

五、上年度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2020年11月,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2021年7月,区审计局再次对上年度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检查。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揭示的44个问题,金额86867.21万元,截至2021年7月末,已整改问题和通过制度规范销号问题共42个、金额80750.56万元,整改到位率分别为92.96%、95.45%。整改未到位问题2个、金额6116.65万元。

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起,区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但采购资金82万元已追回。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一是将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二是加强对预备费的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预备费,充分发挥预备费的应急救急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

(二)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上级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对上级专项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其资金管理办法无具体规定的,财政要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三)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防控能力。一是落实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关注可能增加的政府隐性债务的潜在风险,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特别是隐性债务的增加。二是厘清政府性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推进平台公司转型。三是加强对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贷得来、用得出”,将贷款资金的使用绩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四是推进债务的实质性化解,制定科学、可行的化债举措,增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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