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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号:红云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罗振军同志2014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06-29 14:49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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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经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2日至4月15日,对罗振军同志自2014年3月至2020年7月任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财政收支情况,延伸调查了下辖的福广社区和停车场社区),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位于常德市鼎城区建新西路,下辖6个社区。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劳动保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7个机构。2020年7月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67人,离退休人员25人。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7月末,资产总额4627.38万元,负债总额22.42万元,净资产总额4604.96万元。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3月至2020年7月,收入总额31772.18万元,支出总额28181.55万元,结余3590.63万元。

二、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罗振军同志任期内经费收支基本平衡,国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财政收支基本真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集体研究,决策较民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街道办事处

1.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49.72万元

2.违规列支30.71万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21.13万元

4.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60.13万元

5.未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工会待遇

6.少计固定资产50.40万元

(二)福广社区

1.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5.60万元

2.虚假列支误工补助5.25万元

3.重复发放加班工资1.79万元

(三)停车场社区

1.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23.36万元

2.违规发放误工补助13.15万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的处理处罚责成红云街道办事处予以整改;截至审计整改检查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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