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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号:江南城区2017年城市提质美化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04-16 09:33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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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对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江南城区2017年度城市提质美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南城区2017年城市提质美化工程系鼎城区委、区政府2017年度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了2017年城建方案,工程涉及善卷南路(金霞大道-德山交界处)、金霞大道(双谭路-阳明路)、花溪路(德园路-德安路)、大湖路(金霞大道-临沅路)4个路段,分八个标段施工建设。该项目由区城管局具体实施,2017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5月全部竣工。

建设项目总投资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该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额61848113.59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57212884元,监理费700000元,广告招牌拆除费578586.50元,清单编制费351252元,设计费1383786元,勘察费35000元,施工图审查费43200元,可研咨询费20000元,跟踪审计服务费200000元,造价审计费840000元,变压器安装180004.8元,管理费用303400.29元。

2018年鼎城区审计局委托两家中介咨询公司对该工程八个标段分别进行了造价审计,施工方原报工程造价总额71898547.77元,审计认定造价总额57212884元,审减14685663.77元,审减率20.43%。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江南城区2017年城市提质美化工程项目财务资料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状况。但还存在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工程款7192884元

   (二)少计少缴印花税15807.51元

(三)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区城管局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区城管局已部分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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