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号: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7日至7月8日,对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主管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等。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财务股、等12个股室。现辖6家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和36家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含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末,区卫生健康局人员编制56人,现有在职人员79人,退休人员106人,临聘人员3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账资产总额15284669.81元,负债总额3446165.60元,净资产11838504.21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初区财政批复本局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289.65万元(经费拨款),支出数为1289.65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总额18266.51万元,支出总额17941.7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财政状况,财政收支基本合规,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及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相差较大、单位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相差较大
(二)部门决算公开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10%执行不到位
(四)单位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59400元
(五)设备购置65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六)会计核算欠规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大部分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