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8号:鼎城区特种养殖总场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27日至10月11日,对区特种养殖总场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特种养殖总场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是特种水产养殖及种植业生产、加工与销售。国土总面积29.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943亩,水面34137亩(办理滩涂养殖证面积),下辖先锋村、五甲村、断港头居委会,及马鞍山、杜家庄、熊家垱三个农业分场和示范分场、英湖分场、土硝湖分场等五个国营分场。总人口4979人,其中:农业人口4766人,分场职工213人(其中全民制合同工40人,固定农工173人)。总场下设党政办、财经办、生产办等三个站办,财务收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8年核定总场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一)财务收支情况
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收入总额2657.42万元,支出总额2262.67万元,当期收支结余394.75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审计认定,截止2019年6月末,该单位资产总额2742.58万元,负债总额1523.2万元,净资产1219.3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除调账因素外,区特种养殖总场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没有真实反映当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期末的资产负债状况,主要是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导致账实不符。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部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财务收支行为基本合规。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虚列支出、违规发放车补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工程支出19.79万元用于费用开支
(二)以差旅费的名义发放车补2.88万元
(三)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49.22万元
(四)不合规原始凭证及手续不完善报销6.34万元
(五)账实不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及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
(六)河湖水面资源经营发包管理欠规范
四、审计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已作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截至审计公告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区特种养殖总场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