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9号:鼎城区水利局原局长王成猛同志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22日至5月10日,对区水利局原局长王成猛同志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期的经济责任履行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水利局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行政许可办公室、规计股6个股室;下设防汛抗旱办、河道站、水管站、排洪站、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保局、设计室、建管办、水校、河长办11个事业单位;下辖8个独立核算单位:善卷垸、冲柳垸、八官垸、民主阳城垸等4个水利管理委员会,牛鼻滩、沙河口、冲柳排水管理处等3个电排站,五里溪水库管理处。局机关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方式,专项资金由区水利局设专户单独核算。区水利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5人,退休人员62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建设,对全区范围内的主要江河、湖泊进行综合治理、开发,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的实施及其他工作。
(一)财务收支情况
王成猛同志任期内,收入总额11249.14万元,支出总额11095.55万元,收支结余153.59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2月末,资产总额359.16万元,负债总额305.74万元,净资产总额53.42万元。
王成猛同志自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区水利局局长,负责单位全面工作。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法定职责履行情况较好
(二)财政收支较真实,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较民主
(四)作风建设和廉政责任履行较好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王成猛同志任期内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财政收支基本真实。但单位还存在违规列支、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列支招待费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列支17.80万元
(二)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列支招待费8.89万元
(三)机关公用开支挤占专项资金1.20万元
(四)规费征缴未到位119.05万元
(五)工程建设发包给无资质个人206.90万元
(六)专项治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书并责令单位整改。区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