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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号:鼎城区第六中学副校长刘才干同志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9-08-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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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自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鼎城区审计局对鼎城区第六中学副校长刘才干同志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第六中学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教育局,主要从事普通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工作。该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6个处室。现有在职人员7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学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534.03万元,负债总额990.37万元,净资产1543.66万元。

财务收支情况1.学校行政账财务收支情况

刘才干同志任期内,学校行政账收入总额1633.63万元,支出总额1435.67万元,收支结余197.96万元,上年结余-1187.28万元,累计结余-989.32万元。

2.学校后勤账收支情况(食堂账)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学校后勤账收入总额168.30万元,支出总额168.30万元,收支持平。

3.教育发展促进会收支情况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区第六中学促进会账收入总额47.60万元,支出总额47.60万元,收支持平。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法定职责履行较好

(二)财务收支较真实,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较民主

(四)作风建设和廉政责任履行较好

审计结果表明:刘才干同志任期内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在财务收支方面还存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大额现金支付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86万元

(二)原始单据不合规列支9.80万元

(三)大额现金支付16.44万元

(四)设备购置0.32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核算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鼎城区第六中学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鼎城区第六中学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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