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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号:鼎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肖仁华同志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9-07-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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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22日至5月7日,对鼎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肖仁华同志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期的经济责任履行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国土资源局系正科级的鼎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及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含黄金)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利用和测绘事业的管理等工作。内设办公室、地籍股、地产管理股、财务股等19个股室;有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等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2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全局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其机关财务及二级机构经费由局机关账统一核算,二级机构专项资金设专账独立核算(局机关统一管理)。2018年末,局机关各类编制189名,实有人数169名(不含乡镇划转35人),其中:机关100人,乡镇国土资源所69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1名,各类临聘人员43名。

(一)任期内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1.机关账

肖仁华同志任职期间,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账收入总额 36691.23 万元,支出总额37473.18 万元,期间结余-781.95万元(任期收支赤字产生的主要原因系任期内支出使用任期前的结余资金)。截止2019年2月末,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账资产总额10138.53万元,负债总额7850.48万元,净资产2288.05万元。

2.二级机构账

肖仁华同志任职期间,区国土资源局二级机构账收入总额 697010.50 万元,支出总额720019.67万元,期间结余-23009.17万元(任期收支赤字产生的主要原因系储备中心借款用于土地储备支出)。截止2019年2月末,区国土资源局二级机构资产总额5311万元,,负债总额28654.70万元,净资产-23343.70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法定职责履行较好

(二)财政收支较真实,任期内收支赤字,国有资产未得到保值增值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较民主

作风建设和廉政责任履行较好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肖仁华同志任期内收支赤字,国有资产未得到保值增值,财政收支基本真实。但单位还存在部分土地出让未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挪用土地专项储备债券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土地出让未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2200万元

(二)挪用土地专项储备债券资金17000万元

(三)挤占专项资金15万元

(四)违规列支33万元

(五)违规出借资金200万元

(六)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139.56万元

(七)测绘费收入165.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与镇村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2.乡镇违法占土地未整改且出具《处罚决定书》编号混乱

3.对土地价款滞纳金未跟踪管理,存在财政收入流失风险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区国土资源局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区国土资源局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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