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鼎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3次会议上
鼎城区审计局 廖再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个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同时利用了市审计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财税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十七届人大第七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作出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税部门坚持全面落实“营改增”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稳增长政策,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加大税源清理、陈欠税款清缴,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35606万元,比上年增长14.77%,其中:税收收入81417万元,比上年增长26.36%; 非税收入54189万元,比上年增长0.87%。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着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7.3%,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
——政策引领促进经济转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区委区政府产业立区“三五”千亿工程及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压减各类项目和非生产性支出,加大企业发展资金安排力度、强化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措施,全力支持产业和经济发展。2017年,区级财政共投入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5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和扶持企业发展。全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8家,工业总产值增长18.5%;商贸新增限上企业10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新增农村经营主体372家,农业特色产业不断壮大。
——财政国资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2017年债务转贷收入668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602万元,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债务管理,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健全国资国企运行管理框架,成立了鼎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督管理体制。
——审计整改时效明显增强。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审计监督工作转型;区级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审计问题“四方把关确认,签字销号”制度,坚持边审边改、限时整改,实现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被各级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利用。2016年度“同级审”问题整改交接清单中涉及财税部门2个、部门预算单位6个、专项资金3个,交接问题41个、金额50117.06万元;截止目前已整改问题36个(占比87.8%)、金额30200.9万元(占比60.26%),部分整改问题5个(占比12.2%)、金额19916.16万元(占比39.74%)。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入稳定增长,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管理不断加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总量581707万元,较上年增长7.5%,为调整预算数的121%;支出总量552592万元,较上年增长8.2%,为调整预算数的115%;结转下年29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总量53362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为调整预算数的121%;支出总量50792万元,较上年减少21.8%,为调整预算数的115%;结转下年25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81602万元,较上年增长38%,为预算的124%;支出总量181835万元,较上年增长32.6%,为预算的131.5%;本年赤字2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958万元。
但审计发现,区级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创新机制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一)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1.土地出让收入未完全纳入政府基金核算。
2017年度,区财政从非税户划入预算外资金砖户核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374756.25万元未完全缴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直接用于土地成本、费用、税收优惠返还、奖励及兑现土地优惠政策等支出;仅将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40011.93万元纳入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
2.非税收入47332.92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截至2017年末,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结存银行存款47332.9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比2016年末27892.66万元增加19440.26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和待分成收入39005.35万元,比2016年末19699.79万元增加19305.56万元。且各收费单位的待查收入5423.52万元也未及时与国库对账核查,导致待查收入无法及时缴入国库。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
2017年,区财政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中“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为1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00万元。但在2017年总预算会计账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为0,而实际在预算外专户中收取兴隆公司股利分红220万元未缴入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违规兑现优惠政策。
1.先征后返土地价款及税费47566.68万元。
2017年,区财政根据常鼎发[2013]8号、常鼎办通〔2009〕37号和常鼎政函[2017]55号文件规定,将土地出让价款44170.53万元、税收3396.15万元通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和税收优惠返还的名义返还给长沙中联重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银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湖南云鼎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和企业。
2.投资合同欠规范严谨。
2014年9月,常德鼎城高新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与常德牌水表厂签订的投资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关于投资强度违约约定,常德牌水表厂如在规定的建设期内达不到投资强度或不能按时投产,土地价格不再享受优惠,并按市场价格补齐土地差价款。”,该条款不严谨,致使敦促企业投资建设的约束力不强,在未达到投资强度的情况下,企业享受了土地优惠政策。2017年4月,区财政局按合同条款返还该单位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390.38万元。
3.违规提前兑现优惠政策。
2017年3月,区财政局在常德牌水表厂未缴清土地出让金
4710万元的条件下,违反投资合同约定提前兑现优惠政策,返还资金1200万元。
4.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价格远低于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土地最低价格标准,且招商引资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财政资金出借额度过大。
2017年,区财政局国库股预算内出借资金10639.6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出借资金总额达49635.71万元。
一是出借资金12762.58万元给17个非一级预算单位。
二是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资金38996.04万元。
(五)政府债务增长较快,债务风险大。
审计发现,政府负债规模过大,存在较大债务风险。2014年末,审计认定的鼎城区政府性债务总额310344万元,截止2017年末,鼎城区政府性债务总额1149058.01万元(上报省口径),其中:纳入财政部地方债务系统的债务256818.2万元,未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892239.81万元。较2014年增长838714.01万元,增长率达270.25%。
(六)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
1.多头开户情况仍旧存在。
一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预算外财政专户仍然在6家银行保留了6个财政专户,包括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按规定只能有一个财政专户。
二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仍然保留4个社会
保险基金砖户,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商银
行。按规定原则上只能保留三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社保基金未按规定建立流量预测制度、未充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保值增值。
3. 财政部门未制定对实行保值增值资金转存的统一制度。
(七)债券置换不及时5842.32万元。
2017年,省财政批复债券置换金额40943.41万元,当年实际置换31455.49万元,未置换9487.92万元,截止2018年4月
末,已置换3645.6万元,仍未置换5842.32万元。
(八)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10364万元。
2017年12月,区财政局为应对上级考核,将应拨的上级专项资金10364万元未拨付项目单位,转入财政基建专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国土局、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局)、区农业局和区公安局等4个部门单位。2017年,4个单位年初支出预算总额13212.08万元,实际决算支出总额39160.03万元,预算执行率达296.4%。4个单位2017年末存量资金122117.69万元(网上指标未做会计核算)。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不断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持续下降。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共涉及违规问题27个、违规金额2621.62万元,主要是:
(一)区国土局人均行政运行支出17.96万元,较上年增长48.42%,人均公务费支出5.99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71.2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6.55 %。审计查出问题11个,涉及金额1445.4万元。存在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1146.41万元、违规发放奖金补助9.02万元、违规列支34万元、工会经费超支41.19万元、单位代缴公积金个人部分83.51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账实不符33.16万元、90.61万元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经费与收缴挂钩、非税收入7.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对土地价款滞纳金未跟踪管理存在财政收入流失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乡镇国土所工作经费以包干形式列支等问题。另:乡镇违法占地未整改到位。全年对逾期未拆除地上建筑、恢复原貌的18起案件移送区法院裁定后再交由区政府执行拆除,但截止审计时违规建筑拆除与土地恢复原貌均未执行到位,违法占地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二)区文体广新局人均行政运行支出13.89万元,较上年增长21.69%,人均公务费支出1.49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20.57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28.23%。审计查出问题5个,涉及金额159.12万元。存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49.77万元、无预算列支区体育中心人员工资待遇107.76万元、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0.63万元、以虚假公务接待函列支接待费0.96万元、文化事业职责职能划分不清、政团不分等问题。
(三)区农业局人均行政性运行支出14.06万元,较上年增长38.11%,人均公务费支出2.03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70.83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24.56%。审计查出问题6个,涉及金额121.18万元。存在挤占专项资金36.81万元、虚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套取项目补贴资金7.92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24.87万元、违规发放补助0.8万元、票据不合规列支8.33万元、预算编制漏报收入42.45万元等问题。
(四)区公安局人均行政性运行支出20.55万元,较上年增长22.66%,人均公务费支出8.5万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290.29万元,占公务费的比例为8.78%。审计查出问题5个,涉及金额895.92万元。局机关存在违规收费123.5万元、违规发放补助31.85万元、违规列支5.76万元、工程管理欠规范734.81万元、个别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利用了常德市审计局对鼎城区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2017年,鼎城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4646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838户,其中:享受租赁补贴1739户、实物配租6099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690户。
2017年,全区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5747.3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2050万元,区级安排3697.36万元);当年支出29747.12万元,当年收支赤字13999.76万元,上年结余24993.22万元,2017年末累计结存10993.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鼎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各项安居工程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模式,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鼎城区有10户家庭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15.5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7万元。二是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38.48万元。
四、融资平台公司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对朗州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鼎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公司)2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2017年12月末,2家国有企业融资总额975302.98万元,比2014年末增加842157.98万元,增长率86.35%,其中2017年新增融资额414900万元;2017年12月末货币资金333491.67万元,占融资总额975302.98万元的34.19%;未来三年还本付息额685215.6万元,其中:还本565588.53万元,付息119627.07万元。审计结果显示,2家国有企业偿债风险大,资金闲置率高,且缺少稳定、长效的收入来源。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3个,涉及违规金额130551.06万元,具体是:
1.城投公司本部2017年净利润7.9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8.8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682万元、管理费用630.83万元、财务费用1142.26万元、另在工程项目中支付融资利息1816.14万元等)。审计查出问题6个,涉及金额75567.18万元,具体是挪用项目贷款资金52500万元、违规出借资金23000万元、违规多头开立银行账户、会计核算不规范67.18万元、融资资金利用率不高、闲置资金成本大、融资平台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融资担保、增加公司潜在债务风险。
2.鼎力公司2017年净利润11552.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1793.84万元、管理费用2369.82万元、财务费用-2226.44万元、另在工程项目中支付融资利息28455.51万元等)。审计查出问题7个涉及金额54983.88万元,具体是违规出借资金25000万元且14130万元已逾期未收回、2700万元投资程序欠规范、违规购买理财产品25591万元、部分中介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192.88万元、提前为施工方支付工程款500万元、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标的额涉及1000万元、违规在银行开设多个户头。
五、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及要求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中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将3起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审计整改后续情况,区审计局将在以后的审计整改报告中予以反映。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歩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积极培植新税源,增强财政增收潜力;增强政府性资源收益;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机制,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盘子”。
(二)完善监管机制,约束借款行为。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当负起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及时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制定科学的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对出借财政资金要实行追踪问效责任管理、借款催收责任管理等制度,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借垫款,对不能按期还款的,要采取扣减预算等方式及时收回借款。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及时提请区政府同意后,按规定核销。严控新增出借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约束领导批条借款行为。
(三)加强资金存放管理,提高增值收益。一是优化资金存储程序。财政部门应按月或按季度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制定财政专户资金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计划。二是健全机制,营造“资金池”。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实现全覆盖,资金管理实现“收入一个池子,支出一个口子”。精简、撤并财政专户,积聚所有财政性资金,力促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试行“竞争性存款”,最大化发挥存款效益。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库现金和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服务银行,提高资金存放的获利收益。四是提高定期存款比率。根据资金流量规律,对国库资金最佳持有量进行分析,在保证国库资金安全运转的前提下,提高定期存款比率,从而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利息收入。
(四)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平台公司管理。区政府应对区属平台公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给予平台公司更大的自主经营权,既可做到充分发挥平台公司的优势资源,又为鼎城的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既调动平台公司的积极性,又充分挖掘平台公司的潜力。做到鼎城经济建设与平台公司的壮大发展齐头并进,使平台公司更好服务于鼎城的经济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机关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和发展目标,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把我区建设成“三城四区五中心”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