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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邵繁同志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8-10-3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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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自201844日至52 日,鼎城区审计局对鼎城区人民政府红云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邵繁同志20173月至20182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4个机构,下设6个事业单位。下辖6个社区。共有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9人。20173月至20182月,红云街道办事处机关账收入总额3782.3万元,支出总额2463.22万元,任期内收支结余1319.08万元。截止20182月末,机关账资产总额2992.79万元,负债总额58.28万元,净资产总额2934.51万元。

邵繁同志自20173月至20182月任红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主管经济工作,协助书记抓全盘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邵繁同志任期内收支结余较多,国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财政收支基本真实,但存在违规列支、搬家服务费未进行政府采购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列支10万元

(二)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3.66万元

(三)搬家服务费256.83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1.71万元

(五)项目结余资金403.51万元未及时清算

(六)租金收取不及时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红云街道办事处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红云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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