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政达同志2007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对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政达同志2007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总工会系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承担上级工会赋予的各项工会职责,协助政府对全区职工劳模的评定、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对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与保障,开展广泛的职工文体活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单位内设办公室、组宣部、民管部、法保部、生产生活部、财务部和帮扶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8人,临聘人员2人。总工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一)任期内收支情况
李政达同志任职期间,单位收入总额59903851.1元,支出总额49635204.6元,期间结余10268646.5元。
(二)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8年2月末,资产总额73690163.21元,负债总额60432810.2元,净资产总额13257353.01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李政达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为鼎城经济发展、新江南建设发挥了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任期内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集体研究,决策较民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收支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6.52万元
2.大额现金支付爱心超市活动款14.51万
3.漏缴税费2.81万元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管理不规范
2.物资发放不规范
3.会计核算不规范
4.预算编制欠精准,预算执行欠严格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处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总工会予以整改;截至审计整改检查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仅违规发放津补贴65168元问题已整改,其他均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