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4日至6月5 日,对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区农业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区内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等12个股室,下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粮油站、土肥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12个二级机构,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42人,离退休人员121人,临聘人员1名。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80.24万元,负债总额768.65万元,净资产总额1411.59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该局年初预算收入1496.95万元,追加收入9821.27万元,合计11318.22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496.95万元,追加支出9821.27万元,合计11318.22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1147.44万元,实际支出11496.81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区农业局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财政收支状况,财务管理较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且执行基本有效,财政收支行为基本合规。但存在挤占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助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专项资金36.81万元
2、虚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套取项目补贴资金7.92万元
3、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24.87万元
4、违规发放补助0.8万元
5、票据不合规列支8.33万元
6、预算编制漏报收入42.45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的审计整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已作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截至审计公告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区农业局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