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黄土店镇原镇长蔡国平同志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10日,对蔡国平同志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黄土店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土店镇国土总面积220平方公里,现辖21个村,5个居委会,总人口5.33万人。下设财政所、水利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水利站、综合文化站、安监站等7个站办所及卫计办、综治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生态环保办5个办公室,现有在职人员98人,退休人员87人。站办所财务由财政所统一核算。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8年2月末,行政账资产总额3208.94万元,负债总额4035.59万元,净资产总额-826.65万元。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行政账收入总额6587.21万元,支出总额6542.69万元,当期结余44.52万元,累计结余-1605.02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建设较好
(二)财政收支较真实,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民主
(四)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履行较好
三、审计评价
蔡国平同志任期内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财政收支基本真实,但单位还存在工程未执行政府采购、虚报各项财政补贴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报各项财政补贴套取资金209.13万元
(二)违规发放补助9.66万元
(三)工程、房屋456.25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四)违规列支22.4万元
(五)大额现金支付146.95万元
(六)违规收费118.22万元
(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列支36.49万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黄土店镇人民政府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黄土店镇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