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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公安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8-07-31 09:43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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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7日至6月8日,对鼎城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区公安局系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等。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等17个内设机构、下属区交警大队、第一看守所及玉霞、蒿子港等24个基层派出所。除去交警大队、第一看守所财务独立核算外,其他单位均向区公安局报账。机关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7年末,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388人,协警142人,临聘人员87人,退休人员116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区公安局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初区财政批复区公安局部门预算收入为7562.16万元(含上年结余5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99.1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2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拨款817万元;支出数为756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16万元、项目支出2366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机关账)11327.6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机关账)10632.3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区公安局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收支基本合规,但还存在违规收费、工程管理欠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1235000元

(二)违规发放补助318530元

(三)违规列支57580元

(四)工程管理欠规范7348080元

(五)个别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鼎城区公安局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区公安局对违规收费1235000元,违规列支57580元,工程管理欠规范7348080元,个别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已整改,对违规发放补助318530元未整改,鼎城区公安局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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