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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第二中学原校长丁时导同志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7-12-08 15:16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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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对鼎城区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区二中)原校长丁时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二中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教育局管理,主要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内设四个处室。全校现有在职人员77人,退休人员42人。现有班级10个,学生452人。学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截止2017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990.12万元,负债总额1334.13万元,净资产总额655.99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1610.36万元,财政补助结转-653.26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949.34万元,非财政补助结余-1250.45万元。

丁时导同志任期内,学校行政账收入总额6244.23万元,支出总额6881.18万元,任期内收支结余-636.95万元。

丁时导同志自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区二中校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丁时导同志任职迁建注重学校安全管理,加大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重大经济决策较为民主,通过对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审计,未发现丁时导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审计座谈和审计公告期间,也无人反映丁时导同志有不廉洁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取补课费17.04万元未记入学校行政账;

2.违规集资借款641.33万元;

3.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30万元;

4. 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578.83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区二中予以整改;截至审计公告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区二中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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