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鼎城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鼎城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8月17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区财税部门围绕区委确定的“全面推进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决策,为实现区人民政府提出、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收支目标,加强收入征管,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实现区级收入118152万元,较上年增长6.11%。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5%,同比增长6.33%。
——财政监督控制不断加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统筹;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预决算评审。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减征、缓征财政收入,抽查华邦国际、新日世纪城、紫御豪庭和御景江南四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规费缴纳情况,四个项目共减免规费2108.07万元、缓征规费2400.48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截至2016年末,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结存银行存款27892.66万元。
3.预拨资金127.8万元尚未及时收回。预拨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节能技术改造不符合奖励条件,截止审计之日,该笔预拨资金尚未收回。
4.预算内借出款项增加,导致财政资金被占用较大。2016年借出款项期初余额38843.89万元,当年借出款项34043.34万元,年末余额45920.9万元,2016年当年借出款项净增7077.01万元,增长率18.22%。
5.“三改四化”工程项目的管理欠精细。截止审计之日,由于“三改四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殊性,区财政局未对所有改造工程的合同价款和已出具工程造价结算评审结论的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精细化管理。
6. 政府债务管理尚待加强。根据目前全区的债务及管理情况,存在政府债务结构不优,还债压力大;融资平台公司自身盈利能力不强,彻底转型困难。
7.政府采购管理欠规范。(1)政府采购存在付款时补办采购手续行为。(2)监管不严,将应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8.预算内指标支付率不高。2016年预算内172个预算单位的指标金额444775.44万元,支付金额363313.17万元,支付率81.68%,结余指标数81462.27万元,剩余率18.32%。其中有7家单位的剩余指标数超过50%。
9.地税局存在未及时征缴费金的问题。审计抽查了农行鼎城支行、景云塑业、创兴混凝土三家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根据各单位《税费申报缴纳对账单》,累计未申报欠缴费金42.4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审计了区国土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以下简称区就业处)等6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审计报告情况,6个单位人均运行性支出为10.71万元,同比减少0.28万元;人均公务费支出3.25万元,同比减少0.26万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占公务费比重22%,同比减少5%;年初预算安排到单位的包干经费8979.33万元,财政实际拨入12186.49万元,差额3207.16万元;存量资金32927.16万元中基本为项目结转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23.4万元,如:区教育局存在挤占子校剥离专项资金;区住建局存在挪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交通局局机关存在挤占成品油和县乡公路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挤占公路建设资金;区就业处存在挤占就业专项资金等。
(二)未执行政府采购554.8万元,如:区住建局桩基监测服务采购未执行公开招标;区交通局农村客运招呼站制作、公路绿化购买苗木、码头维修等工程未执行政府采购等。
(三)超预算列支131.4万元,如: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公车运行及维护费超预算等。
(四)违规收费61.4万元,如:区交通局违规代收物价调节基金、道路运输证培训费收费; 区人社局违规收取区信用联社职业技能鉴定费等。
(五)国土方面存在部分土地出让未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10162.46万元、应收未收违约金3225.42万元;违规出借土地储备贷款资金4000万元等问题。
(六)其他管理不规范方面,如:区教育局工程款支付给个人以及现金支付;区人社局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下属柏之堂药店存在违规将支付给单位的款项打入个人账号、违规发放局机关及医保工作人员药品盘点加班补助、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区审计局自行实施了2016年扶贫资金、2016年优抚专项资金及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审计,并采用了常德市审计局对鼎城区实施的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一)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至2016年,常德市鼎城区列入省重点的建设项目共6个,计划总投资137.10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27.60亿元。设立工业园区1个,为省级园区。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方面,鼎城区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项目有2个项目进展缓慢、 2个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产业园区发展中土地统筹利用率不高,可供开发的产业用地有限,标准厂房入驻率不高,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三是政府未及时出台PPP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鼎城区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中,违规发放农村危改补助资金、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对象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鼎城区认真落实上级扶贫政策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区脱贫攻坚,突出精准扶贫重点,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身份证信息个别不准确;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措施执行及资金使用中,个别住房面积超过政策规定标准、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问题。
(四)2016年优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区民政局2016年优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民政部门对优抚享受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优抚资金被冒领;二是民政部门对优抚对象动态变化情况未及时审核,有对已死亡的优抚对象发放和冒领优抚资金的情况;三是优抚人员信息录入不完整,不能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优抚人员信息。
(五)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农机局大力争取农机补贴资金,2016年推广先进适用的补贴农机具1667台,全区共有近1000户农民直接享受到了中央财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经销商为其所销售的农机具能录入补贴系统,多开销售发票;2.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不符合规定;3.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补贴机具改变用途使用、设备使用者与补贴领用人不一致。
四、审计整改及移送重大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对本次审计中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正在认真整改。审计整改后续情况,区审计局将在以后的审计整改报告中予以反映。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预算约束。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编制。二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较大幅度追加和调整预算。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政策目标相近、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加大统筹力度,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
(三)严格财经法纪,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明确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侵占国有权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