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7-11-20 15:13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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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日至8月4日,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3年9月,当时为区政务中心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2015年9月升格为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17年1月,因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该单位随之撤消,2017年7月完成其人员安置)。其财务自2016年12月开始单独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之前均由区政务中心统一核算。该单位主要职责是受理交易进场申请,发布交易活动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活动;对进场的交易各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准入资格进行核验,设立评标代理机构准入资格核验等。撤消前共有工作人员14人。

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收入总额129.9万元,支出总额128.9万元,结余1万元。

2017年7月末,资产总额1万元(其他应收款),净资产总额1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一致,会计资料较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财务收支状况,财务管理较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且执行基本有效,账务收支行为基本合规。但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不合规票据列支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不合规票据列支12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已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截至审计公告之日,此次查出的相关问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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