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岳高速公路鼎城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对常岳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鼎城区指)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岳高速公路建设于2008年11月28日启动,2013年12月26日通车。常岳高速公路鼎城段全程26.5226公里,征收土地面积2105.648亩(其中:红线内2048.335亩,加征36.023亩,收费站和交警用地21.29亩),拆迁房屋215户(其中:红线内拆迁139户,分支户38户,红线外38户)。鼎城段途径5个乡镇、1个农林场、20个行政自然村。鼎城区指于2009年1月建立财务账簿,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
2009年1月至2017年6月收入合计12448.95万元,支出合计12387.75万元,收支结余61.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鼎城区指及各分指挥部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征地、拆迁资金财务总体收支状况。除还存在挤占专项资金、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外,其财务收支行为基本合规,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其执行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鼎城区指
1、挤占专项资金106.16万元
2、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3、管理费用控制不严,对其支出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无法核实。
(二)石公桥镇分指
1.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8.5万元
2.无建设资质自然人承接建设工程
(三)周家店镇分指
1.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28.35万元
2.大额现金支付51.2万元
3.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4.无建设资质自然人承接建设工程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令常岳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进行整改。常岳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