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高速公路鼎城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31日至8月15日,对东常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鼎城区指)鼎城段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常高速公路建设于2008年11月28日启动,2014年5月1日通车。东常高速鼎城段途经鼎城区双桥坪、石板滩、灌溪、牛鼻滩(含已划出的石门桥镇)等六个乡镇、五同庵等29个行政村、149个村民小组,涉及征拆人口16147人。鼎城段道路全长30.968千米,设有双桥坪、灌溪互通、常德服务区。征用各类土地3183.27亩,迁坟2253座,拆迁房屋289栋,迁改各类杆线1357基、电(光)缆线153千米,使用县、乡、村道55.9千米作为东常高速的施工通道(其中26.6千米损毁严重),占塘还塘53座,转移花木及名贵树木32839株,发放征地、拆迁等各类补偿款163898683元。鼎城区指于2009年1月建立会计账簿,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
2009年1月至2017年6月收入合计20858.6万元,支出合计20670.52万元,收支结余188.0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鼎城区指及各分指挥部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征地、拆迁资金财务总体收支状况。除还存在挤占专项资金、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外,其财务收支行为基本合规,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其执行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鼎城区指
1、挤占专项资金207.48万元
2、资产账实不符
3、管理费用控制不严,对其支出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无法核实。
(二)石板滩镇分指
1、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
2、发票不合规,致使施工方偷逃税费0.39万元
3、大额现金支付202.43万元
4、无建设资质自然人承接建设工程
5、多支付房屋震损款4万元
(三)双桥坪镇分指
1、工程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
2、违规列支7.25万元
3、发票不合规,致使施工方偷逃税费5.58万元
4、大额现金支付550.59万元
5、无建设资质自然人承接建设工程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令东常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进行整改。东常高速公路鼎城建设协调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