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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石板滩镇原镇长廖再利同志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7-09-15 15:30 信息来源:鼎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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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3日至8月7日,对石板滩镇原镇长廖再利同志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板滩镇所辖国土面积64.5平方公里,其中:水田2.1万亩,旱地0.3万亩,丘岗4.7万亩。全镇现有人口2.2万人,下辖6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2017年2月末,单位编制人数59人,在职干部职工55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7年2月底,资产总额1055.91万元,负债总额623.06万元,净资产总额432.85万元。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收入总额2887.78万元,支出总额2698.31万元,当期结余189.47万元,累计结余113.79万元(以前年度结余-75.68万元)。

廖再利同志自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石板滩镇镇长,主管经济工作,协管全面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廖再利同志任职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较好,财政收支较真实、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较为民主,单位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审计,未发现廖再利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审计座谈和审计公告期间,也无人反映廖再利同志有不廉洁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支出套取资金34.52万元用于单位经费开支

(二)违规发放补助3.60万元

(三)违规收费89.28万元

(四)违规列支55.50万元

(五)滞留专项资金446.38万元

(六)公车运行及维护费超预算14.59万元

(七)大额现金支付374.98万元

(八)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列支10.2万元

(九)工程承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

(十)工程建设164.5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十一)往来管理欠规范

(十二)防火器材采购0.36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书并责令单位整改。石板滩镇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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