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15日,对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鼎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城市综合开发、风景园林绿化、建筑业及勘察设计、城建档案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城镇建设工作。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审股、政工室、法制办、招标站、建管站、村镇办、质安站等8个股站,下设市政公用管理处、绿化管理处、城监大队等三个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6年末单位编制88人,实有工作人员99人,离退休人员51人。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区住建局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状况,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且执行基本有效,财政收支行为基本合规。但还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列支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3550401元
(二)服务采购3379007元未执行公开招标
(三)违规列支540000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90110.18元
(五)白条列支50000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令区住建局进行整改。区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