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19日至5月28日,对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以下称区就业处)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就业处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处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2人,退职人员1人。单位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16年度,收入总额2859753元;支出总额2875395.67元;当年收支结余-15642.67元。
2016年末,资产总额10551847.98元;负债总额13000元;净资产总额10538847.98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区就业处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基金的收支及财务状况,基金、财务收支基本合规。2016年度就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基金均专账管理、专户储存,财务核算手续较齐全,但还存在挤占就业专项资金、未执行政府采购等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就业专项资金2642881元
(二)未执行政府采购278350元
(三)发票不合规导致对方漏缴税费7173.2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责令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进行整改。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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