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灌溪镇原党委书记涂华军同志、原镇长陈吉伟同志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鼎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23日至4月27日,对灌溪镇原党委书记涂华军同志、原镇长陈吉伟同志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灌溪镇位于常德市鼎城区西北郊,全镇国土面积6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6910亩、林地19338亩、水面4564亩。现有人口3.6万人,下辖2个居委会、10个行政村。2016年12月末,单位编制人数80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8人,离退休37人。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末,资产总额9157.14万元,负债总额5576.27万元,净资产总额3580.87万元。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收入总额19109.42万元,支出总额18489.29万元,当期收支结余620.13万元。
涂华军同志自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担任灌溪镇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陈吉伟同志自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担任灌溪镇镇长,主管经济工作,协管全面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涂华军、陈吉伟同志任职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较好,财政收支较真实、收支有结余,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较为民主,单位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审计,未发现涂华军、陈吉伟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审计座谈和审计公告期间,也无人反映涂华军、陈吉伟同志有不廉洁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多缴住房公积金10.86万元
(二)“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15.12万元
(三)大额现金支付220.46万元
(四)违规列支82.68万元
(五)工程建设、服务采购153.9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六)以个人往来名义管理备用金199.96万元
(七)固定资产采购4.70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书并责令单位整改。灌溪镇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