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16年扶贫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17年2月28日至4月20日,鼎城区审计局对鼎城区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鼎城区行政区划25个乡镇及街道、298个行政村及居委会,总人口76.20万人,其中乡村人口63.76万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19764户、55148人, 2014、2015年已脱贫7422户、21138人,分别占总数的37.55%、38.33%;截至2016年初未脱贫12375户、33983人,分别占总数的62.61%、61.62%,贫困村40个。
2016年初,鼎城区结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1.50万元,当年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及统筹整合资金拨入7939.0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拨入5597.80万元,占比70.51%;使用5813.9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86.62万元; 2017年1-2月已拨付以前年度累计结余资金1052.30万元,截止2017年2月末实际累计结余 1234.3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鼎城区认真落实上级扶贫政策、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区脱贫攻坚,突出精准扶贫重点,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
(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不准
(三)部分将家庭成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抽查发现4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违规提高住房建设标准
(五)抽查发现2户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六)抽查的部分分贷统还经济合作组织未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资本分成代替收益分红
(七)挤占扶贫专项资金1.29万元
(八)将产业项目资金20万元挪作它项使用
(九)以不合规发票列支15万元
(十)设备购置5.80万元未记固定资产账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要求鼎城区扶贫移民开发局及相关单位予以整改。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发现的问题区扶贫移民开发局及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